商会简介
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成立于2003年4月26日,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一直坚持服务为先、维护行业利益、推动改革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不遗余力推动产业发展,目前共有会员单位170多家,已覆盖金属进口——拆解——初加工——深加工——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详情】
协会领导
会长
  • 杨舜

秘书长
  • 王思幸

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英文译名是Metal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Qingyuan,英文缩写是MIAQ。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清远市范围内从事再生金属行业的企业、个人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行业性社团,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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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积金可支付商品房首付

发布时间: 2026-03-19 点击数量:0

清远公积金可支付商品房首付

3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来源:清远日报
  清远日报讯 (记者/何帆 通讯员/杨惠勤) 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开展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自3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
  《通知》明确,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款是指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将本人在清远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期款,一次性划转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申请1次支付首期款提取业务。缴存人及配偶累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现售商品住房首期款,提取额度按房屋买受人人均份额计算,缴存人及配偶可共享提取额度。
  另外,已办理支付首期款提取业务的缴存人,不得再申请该房屋的购房首期款提取业务,可在该房屋偿还1期购房按揭贷款本息后,按规定开通按揭购房约定提取业务或申请办理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在公积金使用安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的现售商品住房首期款,须纳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接受规范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资金风险。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买受人需在监管账户收到公积金支付的首期款后,60日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若逾期未能完成登记,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该笔公积金资金全额原路退回,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做好协助、督促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返还。
  据悉,为了进一步支持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发展。清远在今年以来已实施一批公积金优化举措,包括提升贷款额度、取消异地户籍限制、提高提取频次、放宽提取条件等。此次新增现售商品房公积金付首付业务,将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让公积金政策红利直达民生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