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简介
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成立于2003年4月26日,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一直坚持服务为先、维护行业利益、推动改革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不遗余力推动产业发展,目前共有会员单位170多家,已覆盖金属进口——拆解——初加工——深加工——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详情】
协会领导
会长
  • 杨舜

秘书长
  • 王思幸

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英文译名是Metal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Qingyuan,英文缩写是MIAQ。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清远市范围内从事再生金属行业的企业、个人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行业性社团,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详情】
书记讲话
政策文件
商会机构
分会机构
协会动态
新闻公告
活动专栏
活动视频
协会风采
协会文化
优秀学子
会员企业

两部门发文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发布时间: 2025-11-11 点击数量:0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王悦阳)记者11月10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意见提出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进一步明确分类施策要求。分别为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与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

  此外,意见还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优化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创新举措。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规模高速增长、占比快速提升,消纳压力持续增加,如何统筹好新能源发展与消纳已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大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

  意见还明确了2030年、2035年新能源消纳调控工作目标。其中,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