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个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实行并联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大幅压减
发布时间: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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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个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实行并联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大幅压减
清远日报讯 (记者/何帆)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即日起,该局通过优化“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等措施,将全市6个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事项审批实行并联审批,从而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次申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反馈”。
新政实施范围为清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需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实现并联审批的6个事项包括:在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事项并联审批的基础上,新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林地审核”“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6个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并联审批。
实现并联审批后涉及占用林地、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的,需进行节能审查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并增加“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林地审核”“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一并并联申办。
在审批时限方面,政府投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由原1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总审批时间由35个工作日,压减到21个工作日(审批时间不包含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所需时间);社会投资一般工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原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由原1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总审批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记者了解到,新增的6个并联审批事项除了可以在线下的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之外,还可以登录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根据申报项目类型,选择相对应的审批流程图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并根据项目地址及涉及情形,同时选择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发改、生态环境、林业、文广电旅体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并联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