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简介
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成立于2003年4月26日,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一直坚持服务为先、维护行业利益、推动改革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不遗余力推动产业发展,目前共有会员单位170多家,已覆盖金属进口——拆解——初加工——深加工——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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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英文译名是Metal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Qingyuan,英文缩写是MIAQ。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清远市范围内从事再生金属行业的企业、个人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行业性社团,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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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3 点击数量:0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4﹞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2月31日

  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

  赤泥是氧化铝工业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产生、堆存 量较大。做好赤泥综合利用,对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 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提升赤泥综合利用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 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 安全,以全面提高赤泥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推动赤泥源头减量,提升可利用性,提高综合利用能力,扩大综合利用规模,丰富综合利用场景,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助力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和氧化铝产业绿色协同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统筹创新体系 建设、创新能力培育、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以技术创新为基础,持续推动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和应用领域创新,推动赤泥综合利用量效齐增。

  ——坚持系统推进。聚焦氧化铝生产,以及赤泥综合利 用产品生产、应用各环节,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积极推 动赤泥综合利用跨行业协同、跨区域协同、 区域内协同。探索多固废协同利用。强化赤泥综合利用信息共享,多角度发力,形成赤泥综合利用工作合力。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氧化铝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赤泥产品应用 重点领域企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助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到 2027年,赤泥综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赤泥源头减量、低成本降碱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赤泥综合利用产能与氧化铝产能更加匹配,赤泥选铁、赤泥基建材等主要综合利用产品应用规模得到提升,制定一批赤泥污染防治、综合利用领域的标准,培育一批以赤泥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园区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5%。

  到 2030年,赤泥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赤泥性质 调控、规模化利用等技术进一步突破,行业创新发展能力明 显增强,产学研用协同紧密、创新效率显著激发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赤泥综合利用产业与氧化铝产业协同更为紧密,综合利用产品更加丰富,应用场景得到拓展。覆盖赤泥综合利用各环节、各领域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力、赤泥综合利用量效齐增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25%。

  二、做好赤泥产生阶段管控

  (一)推动赤泥源头减量。依法实施氧化铝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做好矿石采购时的质量管控,提高铝土矿入厂品质。鼓励氧化铝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应用赤泥产生量较低的工艺路线和技术装备,降低赤泥产出率。推动工 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 氧化铝生产过程深度融合,做好溶出阶段反应时间、温度、碱度等技术参数控制,提高溶出率,降低赤泥产生量。

  ( 二)源头提升赤泥可利用性。强化赤泥产生过程管理, 做好矿石预均化, 以及分选加工的精细化控制等,提升赤泥成分稳定性。做好赤泥堆存前处理,鼓励实施赤泥在线降碱,降低赤泥中碱含量;鼓励通过无热干化工艺,降低赤泥含水率。做好赤泥分质分类贮存,为后续综合利用创造便利条件。

  三、推动赤泥综合利用扩容增量

  (一)扩大现有途径利用规模。鼓励提取赤泥中的铁、 铝、钙等元素,推动利用赤泥生产氧化铁粉、硅铁粉、硅铝 粉、高钙铝粉、铝铁粉等产品。鼓励钢铁企业在配矿冶炼、烧结球团、铁矿石脱磷、化渣等环节, 以及短流程炼钢等领 域使用赤泥及其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将铝铁粉等产品应用于填料等领域。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基础上,支持利用赤泥生产烧结砖、免烧砖、路面砖、草坪砖、透水砖。推动赤泥改性用于生产路基材料、路面材料、地基场坪等产品。聚焦提铁、工程建设等赤泥利用规模较大的重点领域,以及氧化铝生产企业集中、赤泥产生量较大的重点地区, 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化示范项目,形成一批赤泥规模化利用的典型方式。

  专栏 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

  山东。依托淄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以及滨州、聊城、烟台 等赤泥重点产生地区,开展赤泥制备粉体材料产业化示范,发展赤泥 提取铁精粉、钛铁混合粉、碱液、三氧化二铝富集粉和水泥添加剂胶凝材料等综合利用产品。

  山西。依托运城、忻州、吕梁、晋中等赤泥重点产生地区,发展 赤泥制高档烧结玻化墙材、陶瓷砖、矿渣微粉,鼓励赤泥提取铁精粉、金属镓等,推动开展赤泥制备充填材料中试。

  广西。依托百色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防城港大宗固废综合利 用基地,以及北海等赤泥重点产生地区,发展赤泥提铁,开展赤泥多 元素提取、制备路基材料实验和土壤化利用示范。

  河南。依托郑州、焦作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以及洛阳、三门 峡等赤泥重点产生地区,发展赤泥提铁,开展赤泥制建筑材料、胶凝 材料实验。

  ( 二)发展赤泥综合利用产品。鼓励赤泥在铁质矫正剂、 混凝土、回填充填材料、地质聚合物等产品生产中的应用。推动利用赤泥生产陶粒、陶瓷、建筑模板、人工砂、新型岩棉、微晶玻璃、工程预制件, 以及装配式建筑材料。推动利用赤泥生产脱硫剂、复合净水剂、充填剂、活性载体、颜料、染料等化工产品, 以及硅肥、土壤调理剂、生态修复材料等土壤用产品。

  (三)拓展赤泥综合利用新场景。探索利用赤泥提取镓、钛、钪、钒等稀有金属。发展赤泥改性土壤化利用,并对赤泥中重金属含量以及改良后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避免造成土壤污染。逐步扩大赤泥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在无机填 料、油品提炼、烟气治理、污水治理等领域的使用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在回填、充填工程、海洋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赤泥综合利用试点,逐步形成一批赤泥规模化利用新领域。

  四、系统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一)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大对赤泥化学成分、 物相特性、结构特征等方面的基础研究。探索优化氧化铝生 产工艺,开发非石灰拜耳法溶出技术、赤泥形成过程铁硅矿物差异化结晶解离技术等,推动源头减少赤泥产生。发展赤 泥性质调控技术,重点研究赤泥水分、粘度、碱度、元素赋 存形态调控等方面。发展钙法赤泥脱碱技术,探索突破碳化法、酸法赤泥脱碱技术,着力降低处理成本。开发赤泥干化、筛分等技术装备,为分类、分级、分质利用打好基础。加快研究微细粒磁化与捕集等关键技术,探索使用低温磁化焙烧、还原熔炼、液相还原、矿浆电解等工艺进行提铁,提升赤泥铁元素回收率。聚焦高温烧成、低温固化等工艺环节,优化赤泥基胶凝材料、回填充填材料制备技术,提升赤泥掺量。加快研究低成本赤泥基路用材料固化、激发助剂,为扩 大赤泥在道路工程建设领域的利用规模打好基础。

  ( 二)完善赤泥综合利用创新体系。支持氧化铝生产企 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产品使用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强合作,强化赤泥产生到利用各环节的科研人才交流,推动形成合力,助力技术攻关。推动建设赤泥综合利 用实验室、研究中心,为赤泥综合利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支持。鼓励建设赤泥综合利用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和产业化孵化平台,有效促进赤泥综合利用科研成果转化。

  五、推动产业统筹布局协同发展

  (一)统筹布局赤泥综合利用产能。有关地区应结合氧化铝产业发展趋势,合理布局赤泥综合利用产业,新建氧化铝项目应配套建设相应的赤泥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对氧化铝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的指导,做好氧化铝项目建设动态监测。 强化落实氧化铝企业主体责任,鼓励探索 “产用挂钩”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快赤泥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 二)强化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协同。 引导氧化铝生产企 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与钢铁、化工、建材、交通等赤泥综 合利用产品应用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后端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需求向前端赤泥产生、中端赤泥 综合利用产品生产等环节延伸。推动多固废协同利用,鼓励 将赤泥与厂区内、园区内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协同利用, 生产建筑材料等产品,回用于厂区、园区、地区建设。立足区域供需关系和产业结构,积极推动赤泥综合利用跨地区协 同合作。鼓励建设赤泥综合利用信息共享平台,从赤泥产生与贮存、组成成分、性质特点等方面,推动全口径信息共享,为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赤泥及其综合利用产品交易等提 供支持。

  六、强化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保障

  (一)加强工作组织。河北、山西、山东、河南、贵州、 云南、 内蒙古、广西、重庆等赤泥产出地区应立足本地上下 游产业特点,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落实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压实属地责任。氧化铝生产企业应强化主体责任,结合自身特点,一企一策制定赤泥综合利用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强化方案落实,积极提升赤 泥综合利用水平。强化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推动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有效衔接。有关部门要按职责督促重点企业落 实工作方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工作调度,定期汇总梳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赤泥产生、利用情况,有关进展及时上报。

  ( 二)培育骨干力量。深入推进氧化铝企业集聚、赤泥 产生量较大地区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以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鼓励赤泥产生地开展 “无废城市”建设, 鼓励有关园区、企业积极创建 “无废园区” “无废企业”,提高就地资源化利用效率。培育一批赤泥综合利用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形成一批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知名品牌,提升在下游应用领域的行业影响力。

  ( 三)完善法规标准。研究制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管理 办法,进一步强化赤泥综合利用管理。立足各地氧化铝产业 特点,结合铝土矿成分、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特点等,系统 研究赤泥分类。聚焦元素提取、路用材料、建筑材料、充填材料、土壤改良材料等重点领域,丰富赤泥综合利用产品标 准。围绕赤泥预处理,污染防治,综合利用产品设计、生产、应用、使用维护、检验检测和碳减排核算等方面,研究制定 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着力构建上下游相互贯通、紧密衔接 的赤泥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快将行业急需、先进适用的关键共性技术、先进生产工艺、通用试验方法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制定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适时制定赤泥综合利用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推动典型产品、典型应用模式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有关企业应在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对标达标,积极推动标准应用 与推广。

  ( 四)加大支持力度。聚焦赤泥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产 品生产及应用的重点领域,鼓励有关地区对项目建设予以支持。适时更新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 术设备目录》,强化供需对接,加快赤泥综合利用先进工艺 技术设备推广应用。积极推动赤泥综合利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赤泥综合利用项目提供信贷融资支持。探索 “股贷债保”联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赤泥综 合利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赤泥综合利用技术研 发和项目建设的支持。支持赤泥综合利用首台(套)重大技 术装备以及产品研发。根据赤泥建材产品相关标准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对赤泥建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鼓励赤泥主要产生地在市政工程等项目建设中使用赤泥 综合利用产品。

  (五)强化宣传引导。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应加大对赤 泥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行业会议、技术成果交流、应用场景示范、典型案例推荐等专题活动,积极宣贯产业政策,交流技术成果,增进行业共识,宣传赤泥的资源属性和 可安全利用的观念,推动形成有利于赤泥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开展赤泥综合利用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